各衔接学校、各位社会考生: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证工作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次办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符合规定;
4.符合转考规定;
5.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不得申请本科毕业证。
二、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9日之前(先交先办)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到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社会考生需直接到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校区8号教学楼一楼审核。
2.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此次办证为现场办理,现场审核。绝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移交初审材料时,初审单位经办人及负责人都须签字确认初审材料信息准确无误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3.考生持本人签字的毕业初审表拍照,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发送到自考科。
4.自考科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判断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可以申请毕业的考生,自考科打印考生毕业初审表。不符合条件不予申请。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白底电子版照片一份,以准考证号命名;
2.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上写:考生准考证号,专业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列,
4.整理申请毕业考生电子表一份,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列,同申请材料必须于6月13日之前提交完整;
5.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办理专科毕业证不需要验证报告。
6.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7.2016年后所有已申请过的毕业证不予更改。
8.考生政治面貌为党员要在申请表中备注。
四、注意事项
1.注册时间为181批次以后的考生照片必须提交新生注册时的照片,照片不能更改。
2.按照《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要求,今后办理毕业证将对照片与公安部门图片进行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请务必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照片底色依然是白色,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所有P图美颜滤镜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复审期间发现照片不合格的,当次毕业申请予以退回。
3.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当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各衔接单位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4.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规定,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初审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相关附件及联系人
附件1.考生信息修改表,考生基本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填写,无误无需填写。
附件2.考生毕业申请表,每个助学单位申请的毕业生填写一张申请表,双重条件排序,1、准考证号,2、准考证号,电子表顺序与纸质材料顺序一致。
附件3.前置学历复查表,请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完善材料提交。
附件4.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每名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干净整洁,无任何涂改痕迹,与其他申请办证材料一起上交。
衔接考生联系人:查老师,电子资料接收邮箱gzmupxb@163.com
联系电话:0851-83612177
社会考生联系人:张老师,0851-88356255,QQ :798624753
贵州民族大学培训部
2023年5月26日